學位考試(含論文格式及離校流程)
- 欲申請論文口試的同學,請於每學年度11月30日或5月31日前(不含放假日),將申請表、論文資料等書面資料交至系辦公室。
- 請務必參見「論文口試申請流程參考事宜」(請見「學位考試法規、申請流程」)辦理申請步驟及準備相關事宜。
- 本系110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研究生,於學位考試申請時須繳交「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暨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結果」。
- 依據本校規定,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時,應檢附「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修課證明,請儘早上網修讀,相關規定及修課說明請依教務處通知辦理。
- 請下載各類表單使用。
- 因應我國防疫政策調整,口試恢復實體辦理。
※申請學位考試資格:
- 修畢應修科目及符合畢業學分規定。
- 已完成論文計畫發表。
- 已完成修業紀錄表相關規範。
- 預計口試當學期畢業的同學,另請於教務處規定時間內至校務系統提出畢業離校申請。(教務處每學期公告申請時間,未依規定提出申請則無法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