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發表
- 欲申請計畫發表的同學,請於每學年度11月30日或5月31日前(不含放假日),將申請表、全學年成績單及相關資料交至系辦公室。
- 請務必參見「計畫發表申請流程參考事宜」(請見「論文計畫發表法規、申請流程」)辦理申請步驟及準備相關事宜。
- 請下載各類表單使用。
- 因應我國防疫政策調整,口試恢復實體辦理。
※申請論文計畫發表資格:
- 修業滿一學期,實得學分數須達20學分(含)以上且包含所有必修學分(論士論文、諮商實習(一)除外;獨立研究應修畢一學期或當學期有選修)。
- 擔任論文計畫發表或學位考試服務同學至少2場。
- 須完成論文之緒論、文獻探討、研究方法及設計、主要參考文獻等部份。
- 填寫申請表,經指導教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