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教務處研究生在職身份申請表修正114.7

依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處務會議決議,日碩欲轉在職,需符合以下申請條件者才予以受理: 
(1) 限當學期修業屆滿之學生(碩四下,第8學期) 
(2) 在職以現職為“正職”且“持續任職至少三個月以上”為原則。

申請表單連結如下

研究生在職身份申請表:

https://reg.utaipei.edu.tw/p/412-1031-7179.php?Lang=zh-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