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114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學歷:具有博士學位
(已通過博士論文口試尚未取得證書者,請繳交校方權責單位開具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或由指導教授開具確認將取得博士學位日期之證明。倘經錄取,應於到任日前補齊博士學位證書,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最高學歷若為本校授予者,須具有畢業後於教學、研究、產業專業實務經驗3年以上或現任職於大專院校專任教師者;現具本校學籍者,須為現任職於大專院校專任教師。
二、專長:測驗與評量、教育心理、學校輔導、學習診斷評量輔導,具備國小專輔教師證並有實務經驗尤佳。
三、可授課科目:心理與教育測驗、測驗編制與實習、教育心理學、學習診斷與輔導、教育與心理測驗研究、心理與教育統計學、學校心理學、學校輔導實習等。
四、名額:1名。
五、申請方式:
(一)請於114年5月19日(一)前,備齊個人資料表及應徵文件(含紙本1式3份、電子檔案1份)限時掛號寄至100234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心理與諮商學系(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無法受理)。
(二)個人資料表請另以word繕打,並e-mail至counsel@utaipei.edu.tw(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姓名」)。
六、詳請參見附件,或本校人事室網頁公告:https://personnel.utaipei.edu.tw/p/405-1010-122815,c4.php?Lang=zh-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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